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
工作背景
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具有科技含量高、过程复杂、集成度高、可视度低等特点,为了解决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进度、质量、安全、变更等问题,我国自2002年开始建立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,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,明确要求在信息化工程建设中实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。
工作目标
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是受项目建设方委托,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,代表了建设方的利益。整个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准则为依据,以项目建设目标、建设方需求、建设合同为准绳,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,严格对项目进行进度、范围、成本质量、安全等若干方面的管理和控制。协调项目建设工作参与各方的关系,促进各方保持目标一致、加强各方沟通成效,并按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和建设方要求保证项目建设过程合规性,确保项目目标实现,保障项目最终取得预期结果。
主要工作内容
“四控制”
质量控制: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质量管理,通过采取评审、测试、旁站、抽查等方式共同保证信息系统工程的产品、服务或过程满足项目建设的预期要求。
进度控制: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管理,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和评估,结合质量目标、建设要求,及时发现和预测进度方面的问题和风险,督促项目建设各参与方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和优化。
变更控制: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进行管理,通过协调各方建立有效的变更管理流程和规范,确保项目变更过程合规、范围可控,防止因为无序变更导致项目进度、成本失控,保障项目建设质量。
“三管理”
合同管理: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,协助项目建设方、承建方以及设备、器材等物资供应方等各方完成合同的签署、监督合同的执行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记录和归档。
安全管理: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,对施工安全、过程安全尤其是信息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,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,防止出现预期外的信息泄漏、信息完整性受损和信息可用性降低。
“一协调”
沟通协调: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,协调项目相关各方的关系,包括项目的建设方、承建方、器材设备供应方,围绕项目进度、范围成本和质量目标的达成,建立项目各方共同理解和认知,促进项目信息在项目各方之间有序流动。协助建设方建立项目各方沟通渠道,建立项目沟通协调机制,统筹处理项目建设各方之间分歧和矛盾,消除各方由于沟通不畅而造成的各类负面影响。
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信息系统工程领域的一种社会治理结构:
其蕴含了监理所具有的政府推动与支持方面的政策性,所具有的制衡与监督作用。
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角色与任务:
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,为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规划与组织、协调与沟通、控制与管理、监督与评价方面的服务。
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目标:
支持与保证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。
详询:028-87674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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